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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一、依據:依據本公司於民國104年12月3日董事會決議通過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案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並同時授權董事長訂定換發基準日及其相關事宜。二、本公司辦理股票全面換發無實體作業公告如下:(一)本次應換發之股票,包括歷年發行之全部股份,計普通股22,464,9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共計新台幣224,649,000元。換發新股之股票權利義務與本公司原已發行之股份相同,舊股票一股換發新股票一股。(二)自新股票開始換發之日起,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三)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及相關作業日期:1.舊股票停止過戶期間:105年1月9日至105年1月19日止。2.舊股票最後過戶日:105年1月8日。3.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基準日:民國105年1月13日。4.無實體股票開始換發日期:自民國105年1月20日起開始受理股票換發。(四)新股票印製說明及簽證:1.本公司自本次全面無實體換發新股起,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屆時將不再發行實體股票。2.股票簽證機構:無。(五)換發無實體股票相關手續:1.由於本公司本次全面換發無實體股票,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保管劃撥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設保管劃撥帳號,以利辦理無實體股票換發作業。2.請股東於105年1月20日起持全部舊股票、原留印鑑(尚未留存印鑑之股東,敬請檢附印鑑卡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換發手續。3.未過戶舊股票換發:持有之舊股票尚未辦妥過戶者,請於105年1月20日起,持舊股票、轉讓過戶申請書、證券交易稅完稅證明、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股東印鑑卡、印鑑章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過戶及換發手續。4. 若有舊股票未領者:請持保管股票領取單及「登錄專戶轉帳申請書」,並蓋妥股東原留印鑑,親臨或掛號郵寄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辦理集保帳簿劃撥作業。未繳交印鑑卡之股東需繳交印鑑卡並附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六)股票換發處所: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中國信託商業銀行代理部。地址:台北市重慶南路一段83號5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電話:(02)6636-5566三、其他未盡事宜,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規定辦理。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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