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鉅亨網新聞中心壹、本公司於民國104年06月29日經股東常會決議通過辦理減資乙案,業經呈奉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104年10月19日金管證發字第10400391631號函核准,復經台北市政府於104年11月23日府產業商字第10489813710號函准予減資變更登記及財團法人中華民國證券櫃檯買賣中心104年11月30日證櫃監字第1040201370號函核准換股計劃。貳、茲將本次減資換發新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一、本次換發之股票,包含歷年發行之全部股票,計普通股34,157,392股(含私募25,500,000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計新台幣341,573,920元(含私募255,000,000元)。二、本次減資銷除股份3,482,208股(含私募2,599,622股),計新台幣34,822,080元(含私募25,996,220元)。三、減資後換發股份為30,675,184股(含私募22,900,378股),每股面額新台幣10元,實收資本總額為新台幣306,751,840元(含私募229,003,780元)。四、本次減資應換發股票,依減資換發新股票基準日股東名簿記載各股東持有股份分別計算,每仟股換發898.054股(即每仟股減少101.946股),減資後未滿壹股之畸零股,按股票面額計算以現金給付之(至元為止),其股份由本公司董事長洽特定人按面額承購之。五、本次減資後換發之新股採無實體發行,相關作業配合臺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之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登錄暨帳簿劃撥作業辦理。六、新股票開始櫃檯買賣日期:104年12月31日,自新股票上櫃之日起,原上櫃買賣之舊股票不得作為買賣交割之標的。七、本次換發之新股除私募普通股轉讓之限制依據證券交易法第四十三條之八規定辦理外,其餘權利義務均相同。參、換發之程序及手續:一、由於本公司本次減資一律採無實體發行有價證券,即屆時將不再發行現券,故請尚未在證券商處開設集保帳戶之股東,儘速至往來證券商開立集保帳戶。二、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舊股票且已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4年12月31日)後,持舊股票、減資換發無實體新股申請書、「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及原留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集保無實體登錄或帳簿劃撥。三、於停止過戶日前持有舊股票未能辦妥過戶者,須俟新股發放日(104年12月31日)後,持舊股票、「671登錄專戶存券轉帳申請書」、「673登錄專戶持股明細異動申請書」、買進報告書或證券交易稅單、股票領回號碼清單及身份證正反面影本、印鑑章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辦理股票過戶及集保無實體登錄或帳簿劃撥。四、原已存放於證券集保帳戶之股票,由台灣集中保管結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於新股上櫃買賣日統一換發為無實體之新股上櫃買賣,不需辦理任何手續。五、換發地點:台北市中山區民生東路一段51號3樓,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福邦證券股份有限公司股務代理部,電話:(02)2181-2688。肆、其他未盡事宜,擬依公司法及其他相關法令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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